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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航空煤油商品知識及檢驗監管
          發布時間: 2021-06-29 23:10 更新時間: 2024-11-24 08:15

          航空煤油:學名“噴氣燃料”,英文名稱jet fuel,是一種輕質石油產品?,F代民航客機的動力裝置均為渦輪噴氣發動機,這種發動機推動飛機向前飛行,通過把燃料燃燒轉變為燃氣產生推力,使用的燃料被稱為噴氣燃料。目前國內外普遍生產和廣泛使用的噴氣燃料多屬于煤油型,所以通常稱之為航空煤油,簡稱“航煤”。航空煤油被稱為飛機的“血液”,其品質優劣直接影響飛機的使用性能。

          制造過程:航空煤油主要由原油蒸餾的煤油餾分經精制加工而成,或由重質餾分油經加氫裂化后精餾獲得,在生產過程中還需加入抗氧劑、抗靜電劑等微量組分。

          物理與化學性質


          航空煤油分很多種,一般分1、2、3、4號,其中3號Zui為常用。3號航空煤油由直餾餾分、加氫裂化和加氫精制等組分及必要的添加劑調和而成的一種無色透明液體,主要由不同餾分的烴類化合物組成的。3號航空煤油密度適宜,熱值高,燃燒性能好,能迅速、穩定、連續、完全燃燒,能滿足寒冷低溫地區和高空飛行對油品流動性的要求,熱安定性和抗氧化安定性好,潔凈度高,硫含量低,對機件腐蝕小。

          主要技術參數

          目前,國際通行航空煤油質量控制檢測項目主要包括:

          組成航空煤油組成指標主要包括芳烴含量、烯烴含量、總硫含量、總酸值等,這些是衡量油品質量、決定燃燒性能、評價環境污染的重要指標。


          餾程:餾程是指在一定溫度范圍內該石油產品中可能蒸餾出來的各餾分數量和溫度的標示。餾程是液體燃料蒸發性大小的主要指標。由此既可知道油品的沸點范圍,也可判斷油品組成中輕質和重質成分的大致含量,并且對冰點、閃點指標產生影響。在液體燃料的生產過程中,餾程常作為重要的控制指標。


          燃燒性(凈熱值、煙點):燃燒性是指控制產品化學組成的參數,主要影響發動機的生煙性和積炭性。煙點反應航空煤油相對生煙性,航空煤油飽和烴含量越高,它生成火焰的煙點也越高,煙點高表示航空煤油的生煙傾向低。凈熱值是表示某種給定燃料所能取得的能夠轉化為有用功的能量大小。凈熱值的高低主要影響飛機的動力與續航能力。


          流動性(冰點):冰點是指在降低燃料溫度過程中,用肉眼觀測到燃料開始產生結晶,在使燃料升溫到所生成的結晶全部消失時的Zui低溫度。冰點高低決定了燃料的使用溫度,由于高空氣溫低,冰點過高時會導致飛機燃油系統中的過濾器凝結而堵塞,造成流動不暢,嚴重時將危及飛行安全。


          潔凈性(膠質、水反應:航空煤油的潔凈性是其安全使用的重要指標,潔凈性不好的產品可能會導致油料傳輸與燃燒系統結焦、沉積、堵塞等問題。一般評價項目包括膠質含量:可以評價油品的生膠傾向,由于少量高沸點物質或易產生聚合反應的物質存在,會導致膠質含量過高,長期使用可能會造成積炭等問題;水反應(界面與分離指數):是評價油品與水能否達到快速有效分離的指標,油品中存在的少量雜質與添加劑會增加油與水的相溶性,如果水不易與航空煤油進行有效分離(水分離指數低),會造成油品中水含量高,產生燃燒不好或儲存過程細菌生長等問題。


          潤滑性(磨痕直徑):航空煤油的潤滑性是航空煤油重要的使用性能之一。航空煤油必須有一定程度的潤滑性,因為現代噴氣發動機都使用航空煤油給燃料泵和某些流量控制元件潤滑,如果潤滑性不好,會造成燃料泵磨損,甚至是燃料控制系統卡死。航空煤油的潤滑性用磨斑直徑 ( WSD ) 來表示,WSD 越小其潤滑性越好。GB6537-2018規定民用指標要求WSD不大于0.85mm。


          熱安定性:航空煤油的熱安定性取決于在給定使用溫度與壓力范圍內的穩定性,是表示燃料抵抗熱影響保持性質不發生性變化的能力。

          航空煤油歸類指南


          27.10商品名稱及備注為:石油及從瀝青礦物提取的油類,但原油除外;以上述油為基本成分(按重量計不低于70%)的其它稅號未列名制品;廢油。


          航空煤油的8位稅號為27101911,下設1個10位稅號2710191100,商品名稱及備注為:航空煤油,不含生物柴油。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二十七章注釋二規定:品目27.10所稱“石油及從瀝青礦物提取的油類”,不僅包括石油、從瀝青礦物提取的油及類似油,還包括那些用任何方法提取的主要含有不飽和烴混合物的油,但其非芳族成分的重量必須超過芳族成分。


          然而,它不包括采用減壓蒸餾法,在壓力轉換為1013毫巴下的溫度300℃時,以體積計餾出量小于60%的液體合成聚烯烴(第三十九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二十七章子目注釋五規定:稅目27.10的子目所稱“生物柴油”,是指從動植物油脂(不論是否使用過)得到的用作燃料的脂肪酸單烷基酯。

          檢驗要求


          (一)品質檢驗要求。

          進口航空煤油應當符合我國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出口航空煤油應當符合輸入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要求。目前,國內外民用航空煤油主要采用國標GB 6537-2018、英國航空燃料委員會標準DEF STAN 91-91、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標準ASTM-D1655和國際8家石油公司認可的聯營系統燃油質量規范標準AFQRJOS等四個標準進行質量控制。其中,GB 6537-2018于2018年7月頒布,2019年2月實施 。這是該國標繼2006年修訂后時隔12年再一次修訂,目的是為了提高燃油質量,與ASTM -D1655等國際先進標準接軌。

          重量鑒定要求。


          進出口航空煤油重量鑒定應符合《進出口商品數量重量檢驗鑒定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各地海關負責所轄地區的進出口商品數量、重量檢驗鑒定及其監督管理工作,根據進出口航空煤油不同包裝形式,常用重量鑒定方式包括衡器鑒重、水尺計重、容器計重和流量計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海關總署對進口大宗商品重量鑒定監管方式進行優化,按照《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口大宗商品重量鑒定監管方式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59號)相關要求執行。

          危險化學品檢驗要求。


          航空煤油是易燃液體,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化學品,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1223,危險貨物類別為3類。


          進出口航空煤油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按照《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相關要求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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